江西陶瓷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江西省粉古彩研究院考勤制度
为加强研究院内部管理,树立单位的良好形象,增强人员的自律意识,促进工作水平和服务意识的提高,根据学院考勤的有关规定,结合研究院工作的实际,特作如下规定:
1、严格遵守学院的上班时间:上午:8:30—12:00 下午:2:30—5:30。
2、实行上班签到制度:每人每天实事求是在研究院制好的考勤表上签名,由研究院负责人负责监督管理,以便汇总统计和上报院办,逾期不交的,以旷工论处。
3、因工作需要,确需加班,须提前一天经研究院领导批准,方可请假。因领导临时交办工作,确需加班的,须当天及时申请。
4、因事假、病假需请假者,按学院考勤有关规定执行,递交请假条。如因急事来不及递交请假条,须电话向研究院领导请假获准请假,但事后应及时向研究院补交请假条。如未经请假擅自离岗,一经发现将按旷工论处,并追究责任。
5、此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。